基金出现过退市吗?
先放结论,我国现有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下,不可能出现基金退市。 首先,根据目前我国的立法精神,公司制基金的资产净值不能达到5000万元以下的,就终止清算;而契约型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200人的,且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能依法勤勉地履行义务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基金管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 其次,从实践上看,国内还没有基金破产或是清算的情况。
若是基金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监管部门采取限制、暂停或者吊销基金业务许可等监管措施。 第三,若基金真的面临清盘,那么先启动的是基金管理人(也就是基金公司)的自我清算。在自我清算后无法满足法定解散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清算。 在我国,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或者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事件时,导致基金或者基金资产全部损失,导致基金清算。否则任何行业出现亏损,都不至于“破产”。也就是说,不管是经营不善还是决策错误,只要没有被法院宣告破产,就必须承担责任。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法人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