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合并怎么处理?
A与B是两家公司,要合并成C公司,则有两种方式: 一是新设合并,即设立新的C公司,原A、B公司的债权债务由C公司继承;二是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被併入的公司解散并注销,其债权债务由吸收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一般情况下,采用新设合并的方式较多,因为它可以避免税务问题;但在以下情况下就要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了。
1、A公司作为母公司,持有一部分B公司股票,作为对子公司投资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成本计价;而另一部分B公司股票属于二级市场购买的,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公允价值计价。现在要对这两部分股票进行合并,则首先应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部分的股票卖出,所得资金与投资长期股权部分的本金和利润(或亏损)对冲,然后才与新设的C公司进行账务处理。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在持有期间已经计提了公充价值变动损益,所以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无需再计提此项费用,但应缴纳相应的税收。
2、如果A公司和B公司在合并前都购买了同一项固定资产,且都没有入账,则在合并会计报表时这项固定资产不应该合并计算,而应该分别列示。由于各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同,可能体现在固定资产中的时间不一致,但只要没有达到36个月就可以不合并计算。如果是经营性出租的固定资产还应当考虑折旧问题,具体计算比较复杂,可以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帮忙。 但实践中,大多数企业是没有这么规范做的,一般就是两个公司的账本合在一起,以发生额为基础调整就行了。不过这样可能会造成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