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一、办理流程 每年9月1日起至12月底,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二、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复印件(含首页和适龄儿童本人一页); ②监护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或社保卡)③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能体现的不用提供)④出生证明复印件⑤接种证复印件⑥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备注:若因户口搬迁、迁移等原因造成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提供现在所居住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所住小区名称、住址等)。
三、缴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及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规定,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
四、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自然年度缴费,2023年9月至12月为缴费时限,次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每年最低缴费期限不少于12个月,多缴多得,不缴不享。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自其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地(居住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相应费用,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注意事项 ①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加医保的,其当年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纳入下一年度报销范围; ②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当年12月份之前参加医保的,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但当年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能纳入下一年度报销范围; ③凡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