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如何计账?
“使用”与“管理”是相对的概念,这里所说的“使用”是指业主共同决定的使用;这里的“管理”是指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管理。在会计处理时,应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维修基金属于住宅专项资金,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不得承揽相应的工程,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有统一印制的安全施工证书。无论开发商是否通知物业服务企业进场维修,也不管其通知的是哪个施工单位,只要该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没有按照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持有资格证书的,所发生的费用都应当记入非正常性支出,由所有小区业主依据产权比例共担。 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维修不及时而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维修资金的账户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物价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如果开发建设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及程序提取、使用维修资金,或挪用维修资金的,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