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福利基金?
“福利基金”的概念在劳动法律中比较重要,它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根据《劳动法》第67条的规定,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设立职工培训基金、职工伤残救助基金、职工退养保险基金。这些基金的设立,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并保证其在失业或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1.职工培训基金 职工培训基金是用于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的专项费用。实践中,有的企业为鼓励职工学习新技术和开展技术改造,对职工在学习期间发放的工资予以适当补贴;也有的是发给职工学习凭证——如现金券、有价证券等,待职工学完日后领取。这些都是属于职工培训基金的范畴。
2.职工伤残救助基金 职工伤残救助基金主要是用来补助由于工伤、职业病使劳动者导致伤残的经费需求。对于已经发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项目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拨付;对于需救治的,按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单据,由职工伤残救助基金支付合理、必要的费用。具体包括:治疗工伤的费用、康复性的费用、辅助器具费、生活不能自理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3.职工退养保险基金 职工退养保险基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依法退养职工的法定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建立职工退养保险基金是必须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