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产假几个月?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无论是正常产还是难产(剖腹产)都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如果是在产假期间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可以再增加35天的产假。 但要注意的是这98天是包括周末和法定假期的。 也就是说对于晚育且是非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子女出生之后就可以领到200天的带薪假~
但如果是双薪家庭,那么在这200天内,单位需要发放员工的双薪。 除了上述国家规定的98+35天,部分省份和地区会有额外的补贴政策,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