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局长是什么级别?
在体制内,除了公务员外还有一类人员,他们不授衔,不参加解放军仪式,但是一样有着“军人”的称谓,这类人就是——事业编制人员! 这类人员的数量要远远大于行政编制的人员(因为行政编制相当有限,大部分都需要从基层选拔),他们的岗位也是丰富多彩,有从事国家管理的,有从事社会公益的,也有从事生产经营的。但是由于过去对这类人才没有重视,很多优秀的军事人才由于没有纳入行政编制导致无法晋升,有的甚至是副师级、正团级的军官,退休的时候却只给了个处级或者科级待遇。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大大改善了!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只要是在军队工作满30年,或者是正营职以上干部(含正营职),符合特定条件就可以转为行政编制,并享受相应待遇。 这也就意味着现役军官只要有足够能力,并且能够符合相关条件的,退役后都能转为公务员身份,享受到公务员的待遇! 那么一个地级市的体育局长,一般是由正县级干部担任,如果原来在部队是大校军衔,那么退休以后也就是一个地级市的副局长待遇;如果原来是少校军衔,退休以后待遇可能就是一个县级局的副局长。
当然,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样一批曾经的军人到了地方上,应该是很耀眼了。 但是实际上,因为体制的原因,军转干人员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能完全施展拳脚。首先是因为政策不熟悉,很多工作不敢开展;二是地方关系没打通,很多事情很难办成;三是以前在部队和地方政府工作的经历不同,很多时候沟通起来会有壁垒。
所以,这些同志往往需要在比较艰苦的环境中,通过自己的踏实工作来证明自己,并逐步得到认可。而一旦过了五十岁,那些年轻的竞争者反而不再具有竞争力了,因此这个时候这些军转干人员往往能重新崛起,走上事业的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