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属于哪个年龄段?
我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下的统称未成年人 《民法通则》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绝大多数情况下,16岁就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了(除部分特殊工种),所以16岁以上算成年人。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16岁之后就是大人了! 法律意义上的“公民”与日常意义上我们对“大人”“成年人”的称呼是有区别的——在法律上,只有成年人才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拥有完整的人格权、身体健康权等权利;而儿童和少年却并未被赋予这些权利和义务。简单说,你16岁了,虽然可以自己去打工挣钱,但毕竟没到结婚年龄(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去参军,除非有特殊证明。 换句话说,16岁还是未成年,只是接近成年的年纪罢了。 所以,如果16岁时你的智力能力没有达到法定成年人的水平,那么无论外表发育得如何成熟,都不能认为是你自己放弃了作为未成人的一些特权。
总之,是否成年,看的是生理和精神状态,不取决于外表。所以,千万别因为自己的“成熟”而误以为自己已经是完全行为责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