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立法者是谁?
在美国,绝大多数州,立法机关的成员叫做「议员(member of the legislature)」;在华盛顿特区以及各州的首府,立法机关的成员叫做「国会议员(Senator/Delegate)」;而选举产生国会参议员的各州,其参议院(上院)的成员也叫做「州议员(State Senator)」。
无论是地方议员、州议员还是国会议员都没有固定的任期——他们的任期取决于他们所在的州政府的规定。例如在纽约州,国会议员每两年选举产生的任期要比州长和州务卿长的任期还长!在有些州,国会议员甚至没有任期限制,可以一直做下去直到去世或辞职。
虽然如此,因为美国是采用普选制,而且竞选费用高昂,所以很少有政客愿意去竞选一个没「铁饭碗」的职位。大多数时候,人们都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前往陌生的环境开始新的生活。正因为如此,国会议员通常都是「职业政客」,即他们从政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断竞选,不断地获得职位。当一名国会议员已经是一件很乏味的事了,更不用说要去竞选了——想想看,你所在州的选民每几年就更换一次,而你又要不停地向他们解释为什么你要在他们之中脱颖而出。
当然,也有例外。在新罕布什尔州等州,国会议员要赢得选票就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提名人数」(nominating delegate),而这些提名人必须来自不同的政党或者独立派。而在一些州,如果参议员候选人在首次投票中输给了他/她的对手,那么他/她就可以提出第二次投票请求,而该请求只需简单多数就能通过。这样,这名参议员候选人就能够继续参与选举,直到获胜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