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比赛有没有替补?
田联规则里没有规定必须替补,但是各个国家或地区一般都有规定。国际大赛一般是3名候补,国内赛事可能少些(2-5名)。 比赛中运动员受伤是最常见的状况之一。当运动员因伤不能继续比赛时,裁判应暂停比赛,由医务人员现场诊断后决定该运动员是否退赛。如该运动员需退赛,则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前往休息区。如该运动员可以继续比赛,裁判则应立即恢复比赛。 无论是否有备选选手,所有参赛选手都必须准备好参赛并尽全力完成比赛;一旦一名选手退出,那么接下来该项目的比赛将严格按照预定的名单进行,不得增加替补人数。如果由于伤病等原因导致参赛选手缺席,需要填写参赛申请书,经主办方同意后才可以变更。 如果因为不可控的原因,比如恶劣天气等导致比赛无法进行的,则需要全部替换成替补队员。 奥运会、世锦赛等国际大赛的替补规定如下:
一、接力项目(4×100米、4×400米)各队按规定报名参赛,确定最终冲刺顺序;
二、个人竞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等)在预赛中丧失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可列为替补人员名单。
三、全能比赛每个单项失掉一个分数的选手按其损失分值排列名次,如出现损失分值相同的情况,以该项比赛的得分多少决定最后名次,得分多者列前;如仍然相同,则以预赛最后一高的成绩决定名次,以此类推。若替补选手已代表本国在其他项目上获奖牌,则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