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能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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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其他类型的公司并没有规定不允许转让;其次,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可以约定不为转让事项,但该事项属于合伙企业的法定事务,法律同时赋予了合伙人随时变更或撤销的权力,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合伙协议,合伙人有权决定转让事宜;最后,合伙协议是合伙人自愿订立的,除法律规定外,应当允许其自主约定是否进行财产份额转让。 合伙企业可以转让给个人吗?答主认为是可以的。

1、对于有限合伙而言,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便合伙协议中约定由合伙人分别以各自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也仅在该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后,由普通合伙人各自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作为有限的合伙人可以在协议中预先处分自己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而无需经过普通合伙人的同意(除非涉及第三人利益)。而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有限合伙企业不得投资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有限合伙实际上并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不能独立地对外开展经营业务,因此有限合伙其实无法像有限公司那样转让。

2、对于无限合伙而言,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及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可以转让财产,合伙人也可以将其财产份额出质。况且,在实务中,不少法院是将合伙企业视作一人公司对待的,既然有限公司可以依法转让股权,那么合伙企业也可以。 综上,无论是有限合伙还是无限合伙,都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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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要合伙企业有变更登记事项之一的,就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2、转让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应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且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因此,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的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经过登记和变更登记,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即可进行经营,否则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因此,您应当依照公司法上的规定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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