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日照算阳台吗?
1、住宅建筑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屋至少能有阳光照射),新建住宅的层高不得小于2.70米; 2、商业和公共建筑冬至日当天无论哪个固定窗户都应有不少于3小时的满窗日照,其他日历天数每个固定窗口不应少于1小时,且每个房间应保证一定的采光面积。如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则应通过合理的设计方案弥补,以达到要求为准则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日照报告+规划批复); 具体计算参照《建筑物日照标准》(GB/T50353-2013)执行
简单来讲就是房子必须满足冬至日(阳历十二月份中的一天)大寒日(农历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或翌年立春前一日)有充足的太阳辐射,当然这个充足是相对于之前而言的,因为现在国家对于日照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了。
老版的住宅设计规范中对住宅的日照要求是“至少有一个居室能获得冬季日照”,也就是说在冬天的时候卧室或者客厅有一个可以获得阳光的照射即可,但是新版规定则是所有居室都必须获得阳光的照射,而且新房的层高不得低于2.8米。 如果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必须通过设计进行优化解决——比如可以通过增加围护结构的形式来减少外部环境对室内空间的影响,也可以通过提高层高的方式来确保室内空间的日照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