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家庭包括哪些?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限定在以下家庭成员中:
一、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以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日期为准);
三、父母(以户口本记载为准);
四、公婆或岳父母(夫妻双方在婚前和父母不同户,婚后夫妻一方与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记载为“关系户”,记载的子女仅有一人)。
以上所称家庭成员,必须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需提供缴存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