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医疗保险多?
谢邀 这个问题其实有些笼统,我尝试着从几个不同层面去理解并分别给出答案吧!
(一)、个人层面 对于个人而言,在投保时,应遵循“先保障,后理财”的原则进行顺序投保,即把保额做高、做全,然后再根据个人或家庭现金流情况以及对于未来风险程度的评估去考虑补充型的保险产品。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除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外,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综合医疗险和产品,此类险种的保障范围大多与商业医疗保险相近,但是其优势在于能够对社保以外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一定补偿,并且多数采取直付的形式,不需要客户垫付医疗费然后索赔。如果投保人已经拥有足够的社保保障和商业医疗保障,则可以购买这类产品作为补充。
(二)、区域层面 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新农村合作医疗3种类型。由于农村和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一直是个短板,国家最近几次医改的重点就是解决这两个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问题。
2016年国家卫计委曾发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新农合总支出408.49亿元,比上年减少7.4%;收入345.99亿元,比上年减少2.9%。 显然,在目前的国情下,“保基本”依然是医保工作的首要目标。
不过,随着政策的调整,这一现状正在改变。以深圳为例,自2015年起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逐步下调,到2018年5月降低至一档每年746元/人,二档每年629元/人(附政策链接http://szl.hrss.gov.cn/newsdetail_1775_2889.html)。而同一时期上海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则由12万元提升到24万元。
(三)、制度层面 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与效率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如何在保持公平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或者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不牺牲公平,一直是困扰各国政府的问题。 从国际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都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来确保医疗保险制度沿着“更公平、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纵观国内,近年来各地也在积极探索更加公平高效的医保管理新体制。比如2017年8月份福建出台新政,将职工医保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畴,这不但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也降低了参保人的就医负担。(附政策链接http://www.nchrs.org/NewsDetail.asp?id=633&ln=2) 再如2017年12月份国家医保局成立并开始启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这不但方便了参保人跨省就医结算,也大大减少了医疗机构的垫付压力——以前患者异地看病要先自己垫付医药费用,回来后找相关部门报销,现在可以直接刷卡,医院直接和医保局核算费用,方便快捷还减轻的负担。(附政策链接https://www.nhc.gov.cn/xccs/2018/t20180111_2298.shtml) 总之,随着国家对医保改革的力度越来越大的前提下,我们参保人受益面也越来越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