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单位是什么?
被投资单位是指接受投资形成资本金的单位,在资本金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的注册资本就是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总额;如果进行增资扩股,则被投资单位的注册资金就是新增加的资本金数额。 举例说明如下: A企业以1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成立,经过几年的发展,准备扩大经营规模,需要追加200万元的资本金,则企业的注册资本就变为300万元。这200万元的资本金进入A企业的银行账户后,就属于A企业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了。但这200万元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投资方B企业(股东)所有,只是放在A企业的银行账户里,由A企业实际支配和使用而已。当然,这种所有权虽然是投资者所有,但只有在企业清算时才能体现出来,通过分配的方式让投资者最终取得自己的钱。 在上述情况下,被投资单位就是指A企业,因为它是接受投资建立新的账户,存入资金的实体。 而投资单位就是指B企业,因为它是对A企业进行的投资。
以上所讲的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运作程序和关系,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要复杂得多。比如说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其注册资本往往低于其实有资产的价值,那么,这些资产的升值部分就属于投资者的财产收益了。再比如说,有的企业在进行增资扩股时,原股东可能不会按实缴资本比例增加出资,而新股东也可能不会全部以货币形式缴纳新增注册资本,这种情况下就会存在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差额,而这部分差额就需要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来进行调整。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法定资本实行限额制,不存在注册资本的问题,只要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的限额,任何数量的现金或有负债都可以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所以,在这里讨论注册资本的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