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理作用?
这个题目有点大,我尽量解释得通俗一点。 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体内各个器官、各种组织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这种联系和作用通常具有双向性或互补性,比如“你给我一个手指,我给你一个心脏”(指心脏外科手术中常将患者的手指与离体的心脏同时移植入新的宿主)。
人体的每个功能都具有生理意义——所有这些生理功能的实现都需要相应的物质基础和结构基础,而这些物质基础往往是由不同的系统共同提供的。 所谓“生理作用”一般就是指人体内各器官组织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的结果。
如果这种联系和作用是维持机体正常生存所必需的,我们就称它为“生理功能”;反过来,如果我们通过药物或其他措施,对这种生理功能产生了抑制或者破坏了它的实现机制,我们就可以称之为该药具有“毒理作用”——当然,所谓“毒理作用”也是把双刃剑,用之不当,可能会对人体产生损害甚至危及生命;但如果使用得当,也可以对人体产生有益的影响。
例如,当我们进食时,食物在胃肠道中被消化液分解后,由消化道壁上的细胞吸收,进入血液循环,这些营养物质作为小分子可透过细胞膜,被身体利用。这个过程就是生物活性物质(如各种维生素、激素、神经递质、氨基酸等)的生理作用过程。又如,我们服用某些药物后,这些药物经血液输送到全身,作用于目标细胞,发挥治疗疾病的作用,这也属于生理作用的范畴。
总之,生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体内部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而生理作用则是这一研究内容的集中体现。如果没有了生理关系,人体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了解并掌握这些基本的医学知识对于大家身体健康的维持和疾病预防都是非常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