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五类股票有哪些?
1978年,美国经济学家乔纳·莱勃和理查德·扎尔德在《金融研究杂志》上发表了题为“黑鹰”的文章。文章将股票按其财务状况分为五种类型:
1.垃圾股:财务杠杆率高、盈利能力低;
2.烟蒂股:“股价低于清算价值”,即股票价格低于公司清盘时可能获得的资产价值的股票,投机者可以以低于清算价值的价钱买入该股权,然后在清算后赚取差价。这种低价股通常是处于衰退行业的夕阳产业;
3.小市值股(也称袖珍股):股价较低的股票;
4.困境反转型股票:由于公司陷入财务及经营困境而使市场价格远远偏离其实际价值。一旦困境化解,这些股票的市场价格将会有大幅上升;
5.增长型股票:具有高盈利增长潜力的股票,因为看好企业的未来而购入的股票被称为成长性股票或“黑马股”,“黑马股”通常被形容为“估值过高”; “ 黑鹰”一词最初是由英国投资专家约翰·肯普夫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提出的,用于描述那些有潜在增长前景但当前市盈率过高的企业股价波动情况:“当投资者预期到一只'潜力巨大’的黑马将会崛起的时候,他们会不计一切代价购买这只股票——无论是以高于其内在价值的价格,还是用垃圾债(junk bond)。因此,即使基本面恶化,它们的价格依旧会上涨。这就是所谓的‘飞升的黑色雄鹰’”。
1986年,著名证券评论家詹姆斯 · 欧尼斯对这一概念进行了扩展:他认为"黑鹰”是一种高风险的投机股票,由于其极高的市场涨幅,使得它的风险溢价大大超过了其他同类公司的水平,从而使其成为一只名副其实的”黑鹰”。 而我国目前对于黑鹰的理解是:它是一类特殊的股票群体,主要是指一些业绩较差,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的个股。根据以上定义并结合我国股市实际情况,可以将黑鹰定义为:上市公司业绩差,主营业务不突出且缺乏核心竞争力,长期遭到市场的冷落,导致股价严重低估甚至低于发行价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