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怎么修第二专业?
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时,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辅修专业是在学校教学资源许可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学习另一个专业的课程。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辅修专业证书,注明副修专业,所署名称不规范主修专业名称。如未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其所学课程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不同,国家承认学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凡列入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目录的,均可开考第二专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组织考试的。考生在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按规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性环节的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颁发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根据国务院学术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合格者应接受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