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水平几个层次?
1、成果分为理论成果(学术论文)、技术成果(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软科学研究成果等,其中又可分为一般性成果和突破性成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规定,国家设立以下奖项: (一)国家自然科学奖; (二)国家技术发明奖; (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大会授予的科技进步奖。 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具体负责提名或推荐工作。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可根据需要设立各类科技奖励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项目,应当报科技部备案。
4、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填补了国内某学科领域研究空白的成果,可以给予突出成就奖。对应用推广新理论、技术和方法,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的优秀科研成果,经评审可定为特等奖。
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比例一般分别为20%和30%左右。三等奖的范围可适当扩大,占获奖成果总数的一半左右。 5、申报国家科学技术最高奖的个人必须是近两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