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女王是谁?
英国的君主是美国人的女王,但除了象征性地掌管外交和国防事务外,她的权力实际上非常有限。 1876年至1953年间,英国国王乔治五世和伊丽莎白二世先后担任英联邦元首。然而,根据《威斯敏斯特法案》,英国国王不是英联邦的政府首脑。
为了管理庞大的殖民地遗产,英国王室在1926年设立了总督委员会,由总督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总理、外交部长和其他高级官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许多前殖民地国家的独立,英国王权衰落,总督委员会于1953年被废除。 同时,作为大英帝国末期的代表,伊丽莎白二世成为历史上第一位以“女王”身份进行正式访问的英国君主。
1957年,肯尼亚独立时,女王下令授予前肯尼亚总统Jomo Kenyatta爵位,这是君主第一个非白人贵族。这一“前所未有的举动不仅对非洲人,而且对亚洲人都有很大的影响”。
1997年的《女王陛下声明》进一步明确了女王作为国家元首(即加拿大国会)的法定地位。 该声明称: “在英国君主制的结构中,作为国家元首,我的职位是独立的。在国家事务方面,我有权并愿意提供建议,但决策取决于负责执行议会议员们所希望的建议或拒绝他们希望拒绝的建议。
尽管我不是一个政治行动者,但我将坚决捍卫我作为国家元首的合法权利。 在我执政期间,我将始终如一地行使这些权利,直至我最后离任。” 尽管有人质疑英国君主的性质及其在美国政坛上的作用,但许多人仍认为它是一个伟大的符号,代表着团结与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