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球盘犯法吗?
首先,这个问题我没法给出准确结论。 不过可以提供一个思路供楼主参考吧——既然楼主提到了“赌博”和“洗钱”的问题……那么我觉得可以考虑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以及实际审判结果之间的差异入手分析(这里只讨论大陆地区情况)。
在《刑法》中对于“赌博罪”的定义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构成赌博罪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聚众赌博;2.以营利为目的;3.主观上具有“赌博”故意。 至于是否真的“赌局”才算是“赌博”,法律条文并未做更进一步的说明。因此如果楼主想要靠打赌赚钱的话最好问问律师,看看有没有风险…… 因为“赌博罪”是行为犯而非危险犯,所以只要行为人具备了上述三个要件就构成了犯罪。而关于什么是“以营利为目的”,司法解释里也没有具体说明……因此如果仅仅以输赢数额作为盈利依据而不抽取额外费用的话可能不构成赌博罪。
由于中国刑法采取了法定刑原则,即由法律规定一定的刑罚幅度并允许法官根据案情自由裁量刑罚,因此在量刑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被告人的身份及社会关系;二、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状态;三、被告人在整个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等。 如果楼主要开赌场,那就不只是赌博罪这么简单了~~~因为开设赌场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且只要具备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或工具,从中收取手续费或固定收益的行为即可成立本罪。如果为他人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或其他服务而收取一定费用(利息除外)也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之一哦~! 关于此罪,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开设赌场的认定往往会涉及到“抽头渔利”或“坐庄获利”等情况。比如有人组织了一场赌局,他收取了赌客们每人50块钱入场费然后把钱全部输光;再如有人在地下赌场里放高利贷借给赌徒们赌资使其能继续留在场子里赌博赚取利息等等这些情况都会被认定为开赌场牟利行为从而处以重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