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十大乱象指什么?
违规开展同业业务。如违规通过同业业务充当他行资金管理“通道”,利用同业业务投放贷款、进行监管套利未针对业务的不同类型和品种实行分类管理、分账核算等
理财业务不规范。如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不符合规定,将理财资金转为一般存款,将理财业务与咨询、顾问服务混淆;未将自营理财产品与代销理财产品区分开来等
违规开展票据业务。如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滚动循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中间业务收入,将贷款转存承兑保证金,通过“即期买断式转贴现+远期回购协议”等模式拆分票据转卖业务,规避监管要求等
违规办理房地产贷款业务。如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比例不到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绕开投向限制发放用于支付土地购置款或土地开发的流动资金贷款等
违规开展表外业务。以“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为客户从事的经营性活动提供融资,以“银信合作”、“银证合作”等名义超实际融资需求多头授信,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变相提供债务性资金等
以贷返存吸存。如向办理贷款的客户提出无理由的存单质押、承兑汇票、办理银行卡、信用卡、理财产品等其他硬性要求
通过理财产品实现“空转”吸存。如理财业务不规范,将理财资金转为一般存款
通过发行长期同业存放“空转”吸存。利用到期的长期限同业业务进行滚动续作,以期限错配实现承接贷款、维稳存款的实质
变相高息揽储吸存。包括违反央行利率管理规定,以银行承兑汇票、黄金租赁业务或其他通道业务为媒介转移利率风险,虚增负债规模;或吸收特定客户的特定款项虚增存款等
通过虚存虚贷等手段“空转”吸存。包括客户在柜面办理业务时,银行将客户存入的款项重复记账,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直接或通过协助客户使用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受托支付要求,以“空转”形式增加存款
通过个人或机构等第三方资金中介吸存。通过个人或机构等第三方资金中介吸收储蓄存款的,包括通过“飞单”形式,即与某些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助贷公司等机构合作吸收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