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润可以不分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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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一般不做,因为分不分红是企业的一个决策而已,而税法上是没有规定的。 如果利润分配方案没有通过,那么自然就不用交20%的个人所得税了。 当然,这个不分配是存在法律风险和税务风险的。 因为公司股东投资的目的主要是实现资本的增值并获取相应的收益,如果公司有利润却不分配,则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先分后税”的原则,公司如果不分红,税务局会认为你公司不存在真实的股权转让行为,从而按“经营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股东为法人、股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或35%的企业所得税(股东为企业)。 所以从法律和税务的角度来讲都不存在可以不分红的情况。 但现实中确实也存在不分红的情况,比如初创期的企业还没有形成稳定的盈利,或者企业有大量的亏损,或者企业对资金的流动需求很强烈等——这些情况下往往会导致企业资金流出而不是留在账户里形成利润。 那既然现实中有不分红的情况,是不是意味着我故意不分红就能逃避缴纳税款呢? 当然不行!

一、需要明确一点,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这两个环节本身是不冲突的,也就是说企业完全可以先弥补亏损然后分红的。 二、如果投资者是个人,税务机关有权核查投资者的家庭收入,包括工资、现金股利、股票转让收益等等。如果投资者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低于6万元,又无法准确说明12万元以下收入来源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应补税款进行合理估算。

三、对于投资者是企业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会重点关注企业的应税所得额,也就是生产经营所得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经营情况。如果经审计确认企业实际盈利能力非常低甚至为负数,但却申报了较高的应税所得,就可能被追究偷税的责任。 对于那些本来就靠借贷来维持经营的虚假企业更是要格外小心,它们极有可能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凭利息收入申报高额的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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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按所持股份享有表决权。按股份比例取得收益,意味着股东既可以参与公司盈利的分配,也要分担亏损。所以,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股东的投资实际上属于风险资本。如果公司不分红,只要公司的经营正常,那么这些股东在一定期间内就可以享有这种风险收益。

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可以暂不分红的,具体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对于未出资的股东,如果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暂不分红给该未出资的股东,但这种情形必须是其他所有的股东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行,如果存在任何一个股东不同意,那么就算绝大多数的股东同意也不能不给未出资的股东分红。因为公司法规定,对于不出资的股东,其他股东可以开会决议暂停该不出资的股东分红,但是只要任何一个股东不同意,那么即使绝大多数的股东同意,也是无法暂停该不出资的股东分红的。

2、对于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那么无论其是否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都可以参加利润分配,如果长期不分红,对于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因为公司法规定股东如果有重大理由可以申请解散公司,长期不分红是申请解散公司的重大理由,当然,具体多少年可以称为长期还是没有一个法律规定,一般至少要连续三年以上不分红才可以,如果想申请解散公司的,还要注意公司是不盈利也不分红还是有盈利不分红,有盈利不分红好申请,如果公司是连年亏损,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就要连续四年不分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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