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配股了吗?
1. 川化股份(000953)8月24日公告,因公司拟向原股东分配现金红利,董事会提议,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后的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目前,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据此,我们判断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暂时安排,大概率会在未来某一时间重新启动。同时需要关注的是,在分配预案公布后,8月25日至8月30日间,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到14%。
2. 在该次分红预案中,有3个细节值得关注:一是现金分红比例高达71%;二是每10股仅派送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即实际每10股仅获得0.45元现金或等值红利(扣除20%的所得税后);三是既不送股也不转增股本。结合前三点来看,此次派现十分“诚意满满”,而“不含糊其辞”地拒绝送股和转增可能意在避免二次摊薄。至于为什么是5%的分红比例而不是更多的分红比例呢?这可能是因为当前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企业经营不确定性增加,而上市公司又处于融资困难的境况之下,出于对资金需求的考虑,谨慎的分红策略显然更受欢迎。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投资者在8月25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那么就可以享受此次分红。但如果没有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持有该股票,那么就不属于公司的分红对象,无权获得这次的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