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失业金怎么领取?
韩国的失业保险金,分为“失业保险”和“临时失业补助”两种。 “失业保险”是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到社保部门按规定领取。 一般要求失业人员所在企业、单位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比如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能够领取多长时间,需要根据失业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确定。一般来说,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2个月;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4个月等。具体期限,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对于“临时失业补助”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因工作突然中断而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非法定退休人员的失业者。
一般领取条件包括: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就业愿望并在本地区实现再就业的;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失业人员。 但并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可以领取。按照规定,对于已经从事个体经营、私营企业主或者开办各类企业的创业者,以及因自主创业而失业的人员,则不发给临时失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