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精油有什么作用?
作为酒店行业从业者,虽然我不曾见过这种“胶囊精油”,但据我所知现在市面上有很多这样的产品以供旅客使用……不过我还没有接触过这些产品 看到这个问题以及一些答案,让我不由得想起自己大学时期学过的《旅游商品设计与开发》这门课程,那里面对于“旅游商品”的定义和这个问题的提问方式让我觉得很有兴趣谈谈我自己对于“什么是旅游商品”以及“为什么是旅游商品”这两个问题的个人观点——至于为什么把这两个问题放一起也许是因为它们本质上真的是密切相关缺一不可的
首先,我认为(欢迎指正!)“旅游商品”应该具备以下几个属性:
1.旅游(准)商品必须是(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物品。
2.该物品必须是在旅行过程中使用(消费)的。
3.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目的是为了愉悦(或放松)。
4.该产品的供给方应该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同时,我认为“旅游商品”的概念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类:
1.狭义的旅游商品:特指的是在旅店、度假村等住宿场所提供的“客房用品”。
2.广义的旅游商品:除了上述“宿”类场所外,还包括各类旅游景点、购物场所及交通场所等在提供旅游服务时所销售的商品。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我的课程里提到的很多案例都是饭店/酒店/民宿等“宿”类的场所与商品,但我并不认为这些例子中所涉及到的商品都属于狭义的“旅游商品”,比如我曾在教材中举过的例子“美国万豪国际集团推出‘优雅自在’的宾客体验计划”中所涉及的礼宾车、迎宾员、开门卡等等都不属于旅店的“客房用品”——尽管这些商品/服务是在旅店期间提供的并能够给顾客带来愉悦的体验。
之所以将这一类商品单独列出是为了强调:尽管这些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可能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但是这并不影响该类商品/服务的出售(当然,如果销售方不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件就属于违法了)。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合法经营”与“提供舒适的服务和产品”并不矛盾——只要有合理的盈利预期,并且有足够的监管措施,一个合法经营的商家可以提供令消费者愉悦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