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基金是什么?
1978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当时考虑到各用人单位的资金情况差别较大,为了便于实施,先由各级劳动部门分别登记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相关信息,建立职工医疗保险数据库,此即“统账结合”中的“统”,其实质就是现收现付制(当前收入支付当前费用);企业缴费的30%进入国家设立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门诊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工伤人员治疗等。另外,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医疗帐户。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原有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以行政划拨为基础的统账结合模式难以继续维系。
2003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为改革传统的医疗保障供给模式提供了政策依据。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提出逐步调整统筹基金的筹资结构,提高统筹层次。此后,各地陆续启动并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加大了对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力度。
这些改革措施在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也使我国的医保制度更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