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副作用如何处理?
1、消化道反应 一般于化疗后数天内出现,表现为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症状常较轻微且可自行缓解,必要时给予药物对症处理可迅速改善。还有一部分病人会出现厌食症,即使进食也无法产生饱腹感,即使大量进食也难以吸收,并且会有恶心的感觉。因此对于这类患者应减少摄入食物量,多饮水,防止发生营养不良及水、电解质紊乱。 对于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者,可适当应用止痛药(如哌替啶)及解痉剂。对严重的恶心呕吐者可短期应用镇静剂和止吐剂(如苯海拉明、阿托品、维生素B6等);但应注意用药剂量和时间,以免造成药物毒性和耐药性,引起不良后果。 对不能耐受药物毒性反应的患者,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来最大程度降低肿瘤复发风险,包括手术切除病灶及清除可能残留的转移灶,以及联合中医药进行全身调理及预防复发。
2、骨髓抑制 表现为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计数减少,严重时可能发生出血倾向。 处理措施同消化道反应,注意加强营养物质摄入,必要时补充新鲜血浆以提供抗体、补体等,增强免疫功能,促进疾病的恢复。
3、肝脏损伤 可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注意观察并检测肝功能变化。对出现严重肝损害的病人应采用保肝药物治疗。
4、心脏毒性 表现为心绞痛加重或新的心律失常,应在医生指导下服药,密切观察心率、心律以及血压变化情况。
5、肾损害 表现为腰痛、尿量减少,应注意监测肾功能,以免延误治疗。